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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逐步的建立以什么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购销市场体系
1、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目标是建设一个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,以农产品期货市场为先导,以批发市场为中心,以连锁超市、集贸市场、便民零售店为基础的一个网络化的市场体系。
2、报告指出,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。
3、取消了粮食统销制度,农产品市场体系逐步建立,农产品期货市场也开始启动和发育。围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建立农业宏观调控体系,逐步建立起储备体系、风险基金及保护价收购余粮制度。
农产品购销合同收入确认的原则
另外,主要风险和报酬是相对于次要风险和报酬而言的,如果企业仅仅是保留了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,则销售成立,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。如某公司在销售B产品时,允许购货企业在三个月内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退货。
收入确认的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,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。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,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、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。
来源可靠性原则:确保所确认的收入来源可靠且真实。这意味着要依据可验证的证据,如工资单、合同、银行对账单等来确认收入的来源。实质经济利益原则:基于实际经济利益来确认收入,而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所有权或权益。
原则:责权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。满足条件: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,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。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即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,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。
农产品购销合同交印花税吗
法律主观:购销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,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,是在应税凭证书立时依法贴花。因此,购销合同一旦书立时,就需要贴花,而不是取决于该合同是否履行或者合同履行的多少来贴花。印花税贴花在前,履行在后。
【法律分析】签定农产品购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,只有不动产交易才缴纳印花税。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、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。
《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地字[1988]37号)规定:农林作物、牧业畜类保险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
法律主观:如果购销合同中不含税金额但有增值税金额,且分别记载的,不作为计税依据,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,但未分别记载的,以即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。
购销合同,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,“计征总额”为购销金额。农民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产生的购销合同,免征或减征印花税。
简述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的主要原因。[7分]
1、①实行市场调节是适应市场消费的客观要求; ②实行市场调节是理顺农产品价格的需要; ③实行市场调节有利于节约用粮和减轻国家财政负担。
2、科技进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: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,为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市场机会。
3、调节生产规模。农产品价格的上涨,会促使农民加大生产的力度,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 提高劳动生产率。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会带动先进的农机具的推广应用,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。3 促使生产者生产适销对路的高质量产品。
4、【答案】:C 根据《农业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:“农产品的购销实行市场调节。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的购销活动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,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储备调节制度,完善仓储运输体系,做到保证供应,稳定市场。
5、各主要农产品品种在政策调控压力作用下大幅回调,部分品种自高点回调幅度达到30%,农产品价格整体上涨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,国家政策性调控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。 进入11月份后,粮油市场基本完全被政策面因素所主导,呈现出明显的政策市特征。
6、增加农民收入,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,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,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,制定本法。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